close

這種做法,英文叫做"stand in somebody's shoes",中文叫做「與之同情」。

想替每個人著想,想理解每個人的立場,所以我尊重不同人的想法。

想不想、要不要、喜不喜歡都可以,只要不妨礙、不傷害其他人,我都欣然接受。

因為我知道,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現在也正是提倡獨立思考的社會;能看見別人和自己不一樣,其實是很幸福的。

可是我發現,越是替別人找台階下,我自己就越沒有台階下。

什麼都得不到;同時我也失去了我的立場,我的尊嚴。

到了這個階段,我害怕,許多「別人的堅持」會成為我的堅持─衝突的也好,同步的也好。

然後,逐漸失去我的判斷力。

也許最後,我會成為沒有堅持的人。

又或許,我會變成神經病。



真傻,明明知道我只是個骯髒的人類,不足以承受真正的「和平」,卻還是一昧追求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就說到這。

當初到底是誰叫我們去穿別人的鞋?

本姑娘懶的找了,自己給我跳出來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西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